广州市外国专家局文件
穗外专〔2018〕62号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8年“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24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穗组通〔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此前该项目开展情况,现就我市2018年“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我市非外资各类单位,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人才)。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申报专家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副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的回国人员可申报。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应附破格说明材料;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项目,不再视为破格。

  (四)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以及对申报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二、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当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广州市外国专家局,由广州市外国专家局汇总后报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并抄送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下载国家“千人计划”客户端,填写《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和《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书(外专平台)》。

  (一)纸质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它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②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⑦奖励证书复印件;⑧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2.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3. 申报人2寸蓝底证件照;

  4. 申报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报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报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四、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已申报过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

  2. 申报人2寸蓝底证件照和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统一刻入光盘(请勿用U盘)。每位申报人的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或短期项目、专业领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请各单位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广州市外国专家局服务窗口,逾期报送材料和未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申请将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广州市外国专家局服务窗口

  联 系 人:周慧敏、吴京飞

  联系电话:83547443、85590501

  电子邮箱:gzfeb@gz.gov.cn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宜安广场503室

  资料下载:http://www.51funsports.com/gzfeb/tzgg/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相关资料(7份,自行下载使用,勿动格式)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2018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1-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中文.doc

1.2-Instruction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英文.doc

2.1-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外专项目).xls

2.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中文.doc

2.3-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英文.doc

3-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附件清单(外专项目).doc

4-第十五批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外专长期项目).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