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男,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省丹江口市人,医学博士,教授,主任法医师,博士生导师。1988年开始从事法医遗传检验研究,是我国DNA遗传学创始人之一。现任广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被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聘为兼职教授。系中国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法医遗传学组副组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物证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家组副组长,公安部法医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系中组部联系专家。
多年来,他一直奋战在刑侦科研和办案第一线,先后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勘验、检验6000多宗,无一差错;先后协助组建广州刑事技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安部法医病理学重点实验室。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著作10部、发表论文280多篇;培养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共19名。制定法医行业标准5项,获国家发明专利7项、省部以上科技进步奖1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3项排名第一。其主管的刑事技术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刑事技术所”。
他先后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工程、广州市121人才工程,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先后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