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穗人考中心函〔2018〕34号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8〕20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按照规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的,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18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四)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收费标准和报考流程 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缴费。凡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参加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考试收费标准 1.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6月14日9:00–6月29日17:00。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3548号)规定,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根据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和粤价〔2013〕199号规定,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首次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详细阅读《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协议》,填写注册信息和《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用户名需填写个人真实邮箱地址并进行验证,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报名系统。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2.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广东省考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片(2.5cm×3.5cm),大小约10KB,像素295×413, JPG或JPEG格式,底色为白色,照片清晰。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 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3.信息确认和申报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输入验证码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考生点击下载申报表后,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实报名信息后再进行下载。 4.缴费。报名实行统一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申报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和《工作简历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申报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申报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8年10月15日 9:00–10月19日17:00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所有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资格考试《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各考区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12月2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附件3),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进行。考生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进行成绩查询,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附件4)。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目。 九、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联系方式 1.2018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公布。 2.考生用书征订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8913268、37603143。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工作简历表 3.广东省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 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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